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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社局重要提醒!
成都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
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注意啦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发布最新通告未按时缴纳2023年度相关社保费的应在2024年3月31前补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并在税务部门缴费。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人社咨询电话:028-12333税务咨询电话:028-12366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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